大一新生来医院时父母多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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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家长告诉医院法官要巧妙调解
这个家庭正高兴地等待着孩子的出生。然而,孩子一出生,就出现了多种损伤,如颅脑损伤。这家人向法院提出上诉,最后,在女法官的调解下,医生和病人于昨天下午达成和解。
2012年8月18日20时左右,张琳的妻子进行了剖腹产,其女儿张娜刚出生时出现异常体征、昏迷、脸色发青等症状。家人立即将女儿送到市儿童医院进行急救。经诊断,新生儿出现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右锁骨骨折、败血症等多种损伤。
2013年3月27日,经过多次协商未果,张林夫妇向长安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对其女儿张娜在诊治过程中造成的伤害承担过错责任,并赔偿各种费用194,362.6元。
经Xi交通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在张娜医院的诊治过程中,“蛛网膜下腔出血和右锁骨骨折”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医院承担同样的责任,过错参与率为50%;张娜的残疾等级为10级。
张林的家人不愿意接受医院只承担一半过错责任的事实。女法官肖多次就司法鉴定等案件事实对张林夫妇进行思想工作,同时说服医院承担起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
昨天,经调解,案件最终得到解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了医疗费用及伴随费用共计7万元。(文本中的当事人是假名)
标题:大一新生来医院时父母多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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