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广场推出两项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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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阿姨和她的妻子就他们儿子的就业问题咨询了工作人员
昨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总工会等部门在新城广场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活动。通过海报、宣传册和现场讲解,我们将解答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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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法律,强迫员工重新签订合同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迫在眉睫,在新法实施之前,全国各地的一些企业已经强迫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23日发出提醒,指出重新签订合同不是实施新法的必要条件,企业以“欢迎新法”为由强迫员工重新签订合同是非法的。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最近掌握的情况表明,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一些企业急于让员工“按照新的法律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一家制造厂工作的周(音译)表示,该公司最近通知员工,“根据新法律的精神,决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所有员工必须在一周内完成重新签订”。事实上,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合同还没有到期。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司负责人指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是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必要条件。《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依法订立并于本法施行之日存在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企业绝对没有必要强制重新签署。
据负责人分析,有迹象表明,一些企业强迫员工“根据新法律重新签订合同”,其目的可能是为了“清算”员工的服务年限,提前改变雇佣主体以应对新法律,这可能会侵犯员工的权益。目前,正处于新法实施的“关键时期”,有关部门将密切关注企业的非法经营。
他指出,即使雇主和雇员双方重新签署合同,也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企业为了配合新法的实施,增加了必要的条款,取消了新法禁止的约定条款,在双方达成共识、保证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前提下,重新签订合同并不是不合理的,但决不能强求。
专家提醒员工在面对“重签合同”的要求时,要注意合同文本,维护自己的权利。员工有权拒绝恶意变更用工主体、降低工资甚至以终止合同相威胁的方式强迫重新签订合同的做法,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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