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统考职位调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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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及其所属机构2014年度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部分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根据中央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公务员考试实施方案,有必要公开调整和补充面试候选人。现将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的原则和条件
(a)在公共科目考试中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调整;
(2)已进入第一批面试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调整;
(3)参与调整的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调整职位;
(四)申请调整的申请人应符合调整岗位规定的资格和要求;
(五)申请调整的申请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达到原岗位的最低合格分和待调整岗位的最低合格分;
(六)进入第一批调整名单的人员将不再参与更换。
二。调整程序和资格考试
(1)从现在起,申请人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www.mohrss.gov)或公务员考试特别网站(bm.scs.gov/2014),查询拟调动的职位、拟调动的人数、考试类型、资格、招聘机构的联系信息等。
(2)从2014年1月9日8:00至2014年1月11日18:00,申请人通过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调整网页(bm.scs.gov/tj2014),并填写申请调整的相关信息。当申请人需要查询专业、教育背景、学位、资格和备注等信息时,请直接联系招聘机构。在提交调动申请的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更改调动职位。
当网上未注册的申请人参与转岗时,请直接联系招聘机构申请转岗,并在2014年1月11日18:00前提交书面材料供招聘机构审核。
(三)转岗资格审查。从2014年1月12日8:00至2014年1月13日18:00,招聘机构将对申请人(单位)的转岗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考试中,招生机构应当按照申请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排序。如果公共科目笔试和行政职业能力考试的总成绩相同,他们将一起参加资格考试。通过调整考试的人数达到规定的调整人数后,招聘机构不再为其他人员进行资格考试。
第三,查询调整结果
调整后,将形成专业科目面试和笔试候选人名单,统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网站上公布。2014年1月14日后,申请人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调整结果。
国家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部、中共中央
2014年1月8日
备注:调整原则第一条中的“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是指申请人回答相同种类的试卷。
附件:调动职位列表
标题:2014年全国统考职位调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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