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突然患了精神疾病,砍死了他6岁的女儿,这已经是强制性的医疗
本篇文章541字,读完约1分钟
2013年10月17日,6岁的女孩孟晓拉着父亲的手,一个接一个地和同学们告别。父亲岳明带她回家后,她突然精神失常,用刀杀死了女儿。雁塔法院认为,岳明实施暴力,造成一人死亡,严重危及公民人身安全。虽然岳明是一个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他仍然有社会危害性,所以他依法作出了强制医疗的决定。
岳明,32岁,大理人,是Xi一家公司的员工。2013年10月17日15点左右,岳明接回了他六岁的女儿孟晓,回到了她在Xi唐家村的出租屋。进入房间后,岳明用女儿的跳绳勒死了她的脖子,用背部空悬吊孟晓几分钟,将孟晓放在床上,并用菜刀砍了她的脖子两次。之后,岳明向公安机关自首。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发现她的女儿已经死亡。经过鉴定,孟晓死于绳索状物质引起的机械性窒息。
根据司法鉴定,岳明患有精神分裂症。2013年10月17日,他在发病时实施了有害行为。由于病理动机的直接影响,他在行动时失去了识别能力,被认为是无能的。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在岳明提出了强制医疗的申请。经审理,雁塔法院认定被告岳明实施暴力行为,造成一人死亡,严重危及公民人身安全。经过法定程序,被申请人岳明被认定为精神病人,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仍有社会危害,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依法对岳明作出强制医疗决定。
标题:爸爸突然患了精神疾病,砍死了他6岁的女儿,这已经是强制性的医疗
地址:http://www.aq6w.com/xaxw/8287.html
免责声明:西安新闻网是西安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的本地门户网站,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西安新闻网将予以删除。
下一篇:2014年陕西高考试题及答案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