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客货运输司机的考试费将提高到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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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省物价局发出通知,重新批准陕西省客货运输驾驶员资格考试费。考试费从2003年的100元提高到135元,新的收费标准从8月1日起实施。
为了提高考试的公平性,我省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资格考试的理论考试形式已由原来的纸质试题改为无纸化计算机答题。现行收费标准是在2003年制定的,组织考试报名的费用在过去10年中有所增加。为此,省物价局重新批准了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资格考试的考试费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理论考试由每人30元调整为50元,技能操作考试由每人70元调整为85元。调整后,两项收费合计135元,比旧收费标准高出35元。此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登记考试费按每人50元收取。
上述费用已包括按规定向国家缴纳的考试费,省物价局要求不收取其他费用。那些考试不及格的人将得到一次免费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可再次参加考试,按类似标准减半收取。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营业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交通厅:
你局《关于重新批准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陕交函[2013]969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商业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发展改革价格[2010]1615号)和国家收费考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我省商业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资格注册考试费,理论考试每人135元,技能操作考试每人85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登记考试费按每人50元收取。上述费用已包括按规定向国家缴纳的考试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二、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免费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可再次参加考试,按类似标准减半收取。全国考试费收入的30%上缴省级,主要用于省级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安排考试、上缴国家考试费、办理资格证书和档案管理等。
三、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不得设置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及时向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凭证》变更手续,并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收取营业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资格考试费用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其资金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V.上述收费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3年。到期前3个月根据相关规定重新提交审批。请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全省性收费的执行情况和收支情况报送省物价局和财政厅。《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批准〈商业道路运输驾驶员资格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发〔2003〕58号)同时废止。
标题:从8月1日起,客货运输司机的考试费将提高到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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