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计划在第二天21: 00到7: 00在广场活动中使用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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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Xi晚报》10月29日报道,《Xi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已提交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街道、广场和公园,从第二天21: 00至7: 00开展宣传庆祝、文化娱乐、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
违反本条例的,也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违反本条例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经警告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罚款。
其他相关规定
1.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冷却塔、排气扇、发电机、水泵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和设施,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有效的防噪声和防振设施,确保产生的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严禁在高考和中考前十五天内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在此期间进行抢修、抢险和应急作业时,应当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护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合理建立环境噪声监测网络,逐步在商业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和附近广场、公园设置自动噪声监测和显示设施,组织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数据和声环境质量报告;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标志牌,并公布区域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标题:Xi计划在第二天21: 00到7: 00在广场活动中使用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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