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阳县的一个女孩在为自己的男朋友承担责任后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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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阳县女孩因男友入狱后分手】2013年10月,陕西省阳县18岁男孩叶因骑电动车被杀。当时,他16岁的女友入狱10个月。我以为我男朋友会很感激对她好。她出狱后,她的男朋友分手了,并开始向亦莹抱怨。交警部门后来认定,叶对这起事故负有全部责任。最近,向一英被宣告无罪。但它可能被怀疑藏匿。
■事件恢复
活动时间:2013年10月23日晚
活动地点:陕西省阳县
事件人物:叶
活动详情:
2013年10月23日晚,阳县16岁的女孩向怡颖和18岁的男友叶在一辆电动车上撞倒了50岁的唐。两天后,唐去世了。
2013年10月26日,向亦莹因涉嫌交通事故被拘留。17天后,她被依法逮捕。去年4月21日,阳县法院裁定易颖犯有交通肇事罪,判处10个月监禁,并向死者家属支付了总计441,645.02元。
2014年8月15日,向亦莹出狱后,她的男朋友分手了。向亦莹开始向交警队和法院投诉:叶骑的是自行车。
2014年12月23日晚,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涉嫌交通事故拘留了叶。
2015年3月26日,阳县法院重新审理此案,裁定被告人向宜英无罪,并于去年4月21日撤销了对向宜英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标题:陕西省阳县的一个女孩在为自己的男朋友承担责任后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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