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朋友”穿越需提前5天备案,否则将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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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秦说。com:17日,《陕西省旅游条例》经过两次修改,再次提交审议,结合各地旅游混乱的情况,增加了很多针对性的条款。
组织“朋友”穿越需要提前5天归档
对驴朋友来说,徒步旅行应该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但也非常危险。
《陕西省旅游条例》第二次修订稿17日对此做了补充规定:主办单位应对参赛人员进行风险预警,并提前5天将赛事的时间、地点、路线、人员名单、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记录在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
相应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组织者将被处以5000元至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给参与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任何人知道组织者未依法备案参加健身探险旅游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以2000元至200元罚款。
欺骗并强迫游客购物,最高罚款为50万英镑
鉴于经营者在旅游景点及其周边地区强迫游客购物的行为,相应处罚如下:
旅游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物价部门责令改正。未明码标价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欺骗或者强迫他人与其进行交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经营者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车和协会不得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
鉴于旅游活动是由企事业单位组织的,以推广产品为主,如车、协会等。,修订草案增加了规定:
俱乐部、车、社团等单位和个人招用旅游者,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企业、事业单位为宣传产品和其他经营活动需要组织旅游的,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旅行社进行,不得自行开展旅游活动从事旅行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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