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Xi安被降级为三级应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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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污染天气一级响应降至三级后机动车禁行管理的通知
12月21日11: 00,Xi市应急指挥部将应急级别从一级降低到三级。根据《Xi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2016〕7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期间禁止机动车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和限制时间:从2016年12月22日00: 00开始,每天24小时实施。
第二,限制区:全市(十区三县)
三。限制的具体规定:限制按照限制日公历日期的一位数对应的机动车尾号组合执行,0-9的尾号分为5种组合: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例如,日期是11日的1和6,12日的2和7,13日的3和8,14日的5和0,16日的1和6,17日的2和7,18日的3和8,19日的4和9,20日的5和0,依此类推),不允许法定假日和公共假日。“车尾号码”是机动车牌照(包括临时牌照)末尾的阿拉伯数字(如果号码的最后一位是英文字母,则牌照的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应作为车尾号码)。在限制通行的当天,有一定车尾号码的机动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四、严禁黄标车、非标车、三轮车、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通行。
五、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六、外国机动车进入Xi安(十区三县),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七、通过城市公路过境的车辆不离开公路机动车道,不采取限制性措施,不准通行。
八、下列情况的机动车不受限制:
(1)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包括增程)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出租车(包括快递货运出租车,不包括出租汽车);
(二)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校车;单位班车(通勤班车,10座以上通勤班车:大中型客车)、邮政专用车、殡仪馆殡葬车、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签发的旅游客运证的车辆;
(三)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车辆;
(四)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任务的宪兵车、行政执法车和执行任务的清障专用车、园艺、环卫和道路养护专用车、“大使”和“领”字头车以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绿色通道”车辆(即运输新鲜农产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新鲜水产品、活畜禽、新鲜肉类、蛋类和牛奶的车辆)、经市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有统一标志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不受禁行限制和限制措施的限制。
九.在重污染天气的三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措施的解除或升级将另行公布。相关信息请查阅Xi市人民政府网站(网站:www.xa.gov)和Xi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网站:www.xian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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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12月22日,Xi安被降级为三级应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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