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提上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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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报道,发改委专家表示,煤炭资源税将从价格计划中征收或在“十二五”期间实施。 在此之前,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能源事业会议上宣布将讨论征收化石能源消费税,并讨论了煤炭资源税的从价征收。 据了解,国务院长期以来一直在考虑对化石能源从价格征收资源税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年11月将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由数量计算改为价格计算,征收比例为销售额的5%~10%。 煤炭资源税仍从量上征收,但焦炭税额标准由8元/吨调整为8~20元/吨,其他煤种统一为0.3~5元/吨。
◎但是,许多煤炭企业表示目前承担的税负已经不轻,但如果改为从价格征收,将会进一步增加税负。 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目前对煤炭公司征收的税费包括煤炭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录用费、采矿权录用费、采矿权价款等。 但是,煤炭企业的议价能力使其具有较强的价格转嫁能力,一旦税费负担上升,容易导致下游焦化厂、电厂的价格上涨,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更值得担心的是国家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水平。
更重要的是,资源税的征收目的是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实现长远快速发展。 从大局上看,煤炭企业的投诉微不足道。
标题:“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提上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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