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7种病不能做医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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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北京市卫生局发布了“警惕虚假医疗广告”的卫生安全提示。 提示银屑病、艾滋病、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斑、红斑狼疮等7种疾病中止了医疗广告的发表。 北京市中医医疗广告只允许发行机构名称、地点、科目、诊疗方法和诊疗病种,其他不得追加发行复印件的广告语不允许出现“治愈”、“比较有效”等字句或暗示。 各级医疗机构不得发布性病及功能障碍诊疗科目的医疗广告 2003年1月以来,中医药管理局尚未批准上述11种疾病的医疗广告 现在在媒体上刊登的这种广告没有注明批号,或者自己制作批号,或者篡改到2003年的批号是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规定,医疗广告复印件须经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广告刊登后的监督和调查由工商部门负责 非法医疗广告通常利用两个部门之间的新闻差异,以虚假、篡改、甚至不加广告批号等方式刊登在媒体上,欺骗顾客 这也是医疗广告在某种程度上被禁止的理由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官员表示,卫生局这次发表健康启迪是因为很多顾客对医疗广告了解不足,经常上当受骗。 今后,客户可以在中医药管理局的网站( bjtcm.gov )上了解医疗广告审批流程 网站还具备验证医疗广告真伪的查询功能,顾客可以在网上查询 (摘自: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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